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作者:国研智库创新科学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24

文|王继国


政商关系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是从政治生态与商业生态有机联系的角度,用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性思维,来统筹谋划、优化执政环境和市场环境。受体制机制、发展程度、能力素质、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凝聚社会共识,理清新型政商关系界限,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安排,强化工作落实。


明确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大意义,加快形成社会共识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政商关系是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行政资源与市场行为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复杂社会关系。2016年习总书记提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生动概括了当前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行为主体各自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精辟地阐明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习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发表以后,学术界迅速行动,以“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理论基础,从政治与经济、政府与企业、官员与企业家三个层次研究阐述,其中政治与经济关系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关系,直接影响后面两种关系,官员与企业家关系是制度化、法治化以及人格化的外在表现,是建立在制度化、法治化基础上的公平、合作、互助和诚信的政企关系(王蔚, 2016)。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基础在“亲”,关键在“清”,“亲” 是驱动力,“清”是边界线(王兴盛,2018)。“亲”拉近了政商之间空间的和心理的距离,筑牢了政商之间的情感纽带和桥梁,激发了政商谋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汇聚中国经济升级发展的强大实践力量。“清”厘清了政商之间相互作用的边界,标示了政商之间互动交往的基点和规则,明晰了政商同心同行的底线和定力,有利于营造中国经济升级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解决政商关系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政商关系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一是清而不亲,为官不为。缺乏政商沟通交流的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存在政商疏远乃至隔阂的现象。政商之间交流渠道不畅,沟通不经常、不全面影响了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和互相支持。有些部门负责人不清楚政商交往边界,把握不准、不敢作为,不知道如何交往。有的领导干部怕担责任,不愿作为,被动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民企敬而远之,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该办的事能推则推,缺少应有担当。二是亲而不清,官商越界。有的利用手中权力给老板提供牟利机会,老板非法获利,干部权钱交易,形成利益共同体。有的政府官员习惯于发指示、下命令,行政思维根深蒂固,传统思维惯性很大。有的吃拿卡要,不遵守法定程序,无视规定约束,不得好处不办事。三是认识偏差,制约偏多。对民营经济存有歧视和偏见,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规定仍然存在,过高地设立注册条件,过多的前置审批事项,过严的资本募集方式,不合理收费项目多,束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些企业认为领导干部找麻烦的多、办好事的少,政企之间没有建立起信任理解、支持互助的良好关系。四是企业履责不力、约束不够、安全感缺失。有些企业社会责任感弱化,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空子;有的违法经营不择手段,变着法克扣工资、少缴养老费、偷税漏税;有的从优惠政策找差价,遇到矛盾和问题变卖土地厂房,一走了之;有的对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担忧较多,对执纪问责方面的谈话、问询、调查杯弓蛇影,如惊弓之鸟,有钱不敢投,观望彷徨。五是问题难解决,服务不到位。融资难问题长期存在,政府解决不到位;对于一些促进发展的好政策,民营企业了解不够,政府部门宣传不够,加上落实措施操作性不强,导致好政策空置。政府服务流程复杂,在职工保险办理、医药报销等诸多方面还比较麻烦;多标准执法、多部门执法仍然存在,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中梗阻、底梗阻”现象没有彻底解决,个别基层办事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有些业务久拖不办,甚至与当地黑恶势力联手构成利益同盟,利用群众煽风点火,造成项目落地难、发展难。在各种收费和支出的压力面前,企业运行成本高,有苦无处诉,觉得与政府难以亲近,政商关系越来越远。以上种种问题都需要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净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三)优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有利于改善政治生态环境。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的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通过健康的政商关系,形成权力与资本有边界、有底线、有高压线的双赢互动格局。政商关系异化畸变必然会导致政治生态的污染恶化,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必须深刻把握“亲”而“清”的核心要义,常态长效推进政商关系向着“亲”而“清”的方向实质性迈进,厚植保持政治生态纯洁性和廉洁性的内在根基。伴随着依法高压反腐新常态的保持和巩固以及腐败“零容忍”态度的落地生根, “适度腐败有益”“腐败润滑剂” 等不良思想土壤得到了有效铲除,“官商双簧”“官商两栖”得到有效遏制,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得到了强化,这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政商关系转型和政治社会生态纯洁化的实现。二是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政商关系对一个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社会环境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畸形的政商关系是“权钱交易”“勾肩搭背”,一方面会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在不受监督的权力庇护下,企业家可能蔑视规则与契约,不择手段地“搞关系”“谋利益”,这种畸形的政商关系长期存在而不被校正,缺乏统一社会规范的限制而在社会中逐渐蔓延扩散,会破坏社会公平,造成极坏的示范效果,对人们的道德观形成冲击。新型政商关系以法治、德治、制度为基本的治理手段,倡导政府官员将真心服务和廉正自律有机结合,既能关注、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家的发展,又能依法把握分寸,不利用权力牟私利;倡导民营企业家既能在提升自身实力的同时发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又能以合理合法的手段与政府官员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建议。因此,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有利于提高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家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促进整体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三是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旨趣和走向在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政府、国企、民企各安其位和各司其职,以进一步激活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内生动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揭示了实现政商关系融洽性、互益性、合法性的可行性道路,有利于激活经济活动主体活力,有利于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能够担当迈向道德型和法治型经济的路径保障之责。没有良性政商关系的支撑和保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就缺乏坚实的环境基石。只有亲清新型理念深植于经济活动主体的决策和行动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在凝聚力量、集结动能中行稳致远。


完善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设计,理清新型政商关系界限


(一)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本质上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关键是解决好政府的放与收,管住“闲不住的手”,把政府该管的管起来,把该放的放下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做出了明确界定,即“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换言之,政府要做市场经济的仲裁者、公共服务的主要供应者、民生保障的托底者。政府主要做到在优化公共服务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增强政策制定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见性和执行的均衡性,减少政策变动带来的隐性成本。同时,《决定》对于政府应该放什么,作出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等等,这些规定是政府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明确政商“亲”的责任。第一,以情、以力、以利实现政府“亲”的责任。“亲”就是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担当作为,对企业多关心、多引导、多扶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用真情,对企业以诚相待。政府应转变作风, 积极作为,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为企业争取各类扶持政策,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给与积极回应或协调办理;坚持问题导向,实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和风险点,了解民营企业家的意愿要求,用实法、出实招解决需求与困难,真正做到贴心服务。对不同素质、不同涵养的企业家的言谈举止给予谅解与宽容。二是出真招,下大力气优化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既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硬环境,加强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又要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加大民营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切实查处“吃拿卡要”增加民营企业负担的行为,真正打破“旋转门”和“玻璃门”的阻隔,有效杜绝封门堵路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象。延伸服务链条,在民营企业成长、融资和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方面,尽可能提供周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快办、真办、办好。三是重引导,以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政府应制定实施市场准入和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及带有歧视性的各种规定做法,使所有企业享受平等的进入市场、产业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机会,做到一视同仁。对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进行政治安排,吸收鼓励他们参政议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营企业家政治与经济利益的协调发展。第二,以信、以责、以善实现企业“亲”的责任。一是守法诚信。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做到守法经营、合法获利、依法缴税、依法维权。二是密切配合。民营企业家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确保企业发展正确方向,支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服从于战略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三是热衷公益。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有感恩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做贡献。在扶贫济困、助残助学、救难救灾等方面出人、出钱、出力,为社会贡献爱心,为百姓分担忧愁,为政府减轻负担。


(三)划定政商“清”的边界。山东省纪委、监委提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九条意见。该意见对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不可触碰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各级干部一定要划清界线、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把意见规定严格落实到位。制定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具体包括:①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实情,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②守住法律诚信底线,坚决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③不向干部输送利益,不腐蚀、拉拢、围猎干部;④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⑤不以非法手段或途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⑥ 不编造、利用虚假情况威胁、要挟、诋毁、诬陷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四)完善政商关系奖惩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旗帜鲜明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受理容错纠错申请、核定和认定工作,并对适用容错的具体情形、容错方式和容错、纠错程序进行规范,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切实为勇抓创新、善抓落实的干部“兜住底”, 消除党员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的后顾之忧,保护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二是构建奖优罚劣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建立民营企业评价党政干部的机制,通过现场问询、电话调查、匿名问卷等方式,对党政干部进行评价。在干部的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方面把民营企业的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民营企业满意度较高的干部,及时表彰,大张旗鼓地宣传,并作为政治上提拔重用或经济上物质奖励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树立正向激励导向。被评价为差的部门或单位, 主要负责人要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两次被评价为差的进行约谈,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传导压力,严厉问责。建设“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金融、用工、环保、公益等全方位数据,设定评价原则、指标体系、等级划分。对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的企业进行物质以及荣誉奖励。建立失廉惩戒机制。对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行贿记录、违法经营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对不廉洁企业或有行贿记录的企业负责人, 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给予政治安排。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干部“清”而有“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政商关系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对服务民企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审批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对政商交往中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对需要问责的干部既要严肃问责,又要避免职能式问责让无错的干部“躺着中枪”,患上“问责焦虑症”。加强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交风气。建立并畅通专门的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暗访曝光执纪力度,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核查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强化新型政商关系工作落实,打造政商关系绿水青山


(一)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一是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和热点焦点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强化保障措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网络平台办理,统筹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府工作提速增效。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权。建立行政执法平台,对执法案件实现全过程监测。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执法单位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 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四是狠抓标准化管理,推动工作规范运转。建立涵盖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等三大体系。深度挖掘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四个共性环节,构建为企业服务的标准体系。


(二)畅通政商沟通渠道。一是打造企业家与政府直接对话的平台,建立政府与同级工商联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听取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邀请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负责人代表参加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列席各级人大、政协有关会议。加强与企业沟通,制定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经营者重大利益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商(协)会的意见。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两家非公有制企业,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一家企业,每年到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两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用好传统和新兴手段,提升政企沟通质量。继续用好市长热线、电视问政等沟通渠道,推动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提升。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商联系沟通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涉企政策,集中受理企业诉求,并对企业诉求限时办理、及时反馈、跟踪问效。


(三)激发全社会监督合力。以提升监督活力为基础、以畅通监督渠道为关键、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最终目标,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创新提升监督效能,着力打造党委政府领导、纪检机关主导、媒体积极跟进、公众广泛参与的大监督格局,督促为政“清”而有“为”。一是强化舆论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媒体正风肃纪舆论监督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基层单位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涉正风肃纪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曝光问题应急处置机制,对媒体曝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二是畅通监督渠道,逐步完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信访渠道。不断拓宽基层信访渠道,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通举报电话,实行定点定时接访,在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便民信箱。对电话、网络信访渠道进行创新拓展,推出信访举报手机微信预约、手机App客户端“在线举报”、统一网络举报平台和统一“一键通”电话举报平台,推出手机微信举报、电话一键举报等便民快捷举报方式,有效将信访渠道延伸到群众指尖。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开展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以及信访举报方式方法宣传,多点多时段持续投放微电影、动漫,有机嵌入举报方式,不断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举报、归口反映问题,营造廉政的浓厚氛围,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四)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围绕“亲”“清”政商关系清单,制定督查督办方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不足和问题,及时挂号跟踪督办。对服务企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加强督查督办,要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相关部门一定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反映问题、敢于督促整改,灵活采取看、听、查、访等多种方式,真正深入现场实地,看清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真实情况,听全完成情况的介绍、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查实上报情况与现实进度是否一致,访准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意见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发函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时整改。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组建评议评价队伍,企业参与率不能低于50%,动真格地、真考真问,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加强对“勾肩搭背”“权利寻租”问题的巡视巡查,对于政商交往违规在民营企业中搭股经商,利用职权索取或接受民营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礼品礼卡等财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大对企业合法经营的明察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定路线、回头看“三不一回头”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访查。


(五)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服务好民营企业关键在于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明责任、抓落实、提标准”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增强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担当精神和执行力。围绕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依法行政、低成本的市场环境等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压实责任。“一把手”主抓,强力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分级分项负责良好机制;强力调度推动,带头践行一线机制,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良好氛围。要善于作为,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遇到难题就绕着走、遇到矛盾就上交,增强服务企业的专业素养和本领能力,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水平。


作者单位: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20年第9-10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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